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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社区化管理构想

2000-12-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陈卫民承担的1996年度青年项目《城市计划生育社区化管理问题研究》的最终成果是研究报告《城市计划生育社区化管理问题研究》。这项成果针对我国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的变化和现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建立我国城市计划生育社区化管理体制的构想。

一、社区化管理的含义及与现行管理体制的区别。所谓社区化管理,是指政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通过组织开展社区活动,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达到群众的自主性管理和自我管理。与我国城市计划生育现行的“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比较,社区化管理有以下特点:1、社区化管理的主体是群众,政府引导群众从自身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社区活动,解决生产、生活特别是与计划生育有关的问题,营造有利的社区环境,实现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2、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把群众的意见、要求落实到社区活动中,并为实现既定的目标创造条件,同时对社区活动起监督作用,协调社区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矛盾。3、社区化管理是把计划生育与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相结合,通过培养社区力量、引导组织社区活动、强化居民的社区认同意识,来达到对计划生育的自主性管理。4、现行管理体制的目标是通过条块结合实现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治理,社区化管理则是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

二、建立社区化管理体制的途径、步骤。建立社区化管理体制,关键是培育社区力量。1、政府通过协调组织活动,动员社区中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形成社区工作的合力。2、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社区工作、社区建设结合起来,改变孤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3、建立和加强社区组织,改革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和社区工作中的作用。4、把建立社区管理体制与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联系起来,在调整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同时,实现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转变。

建立社区化管理体制可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按照国家计生委1996年12月提出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实现区域化管理。第二阶段,待社区组织、社区力量发育成熟后,由区域化管理过渡到社区化管理。

三、为实行社区化管理创造有利的环境。1、转变思想观念,明确改革目标。社区化管理本质上是群众的自我管理。政府在确立社区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目标后,应积极进行政策指导,统一认识,鼓励基层管理部门及广大群众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2、建立健全法制,提供政策支持,法制化是实行社区化管理的必要条件。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指导和规范社区组织开展活动。建立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对社区活动的正常的监管机制,保证国家政策的落实。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培育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区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对社区活动提供多方面的支持。3、各方协调配合,着眼社区全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综合治理,多方配合。实行社区化管理,要协调好社区内各系统之间、社区组织与政府之间以及社区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4、调整工作重心,减轻基层压力。社区化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把工作重心从片面追求100%的计划生育率转向政策引导、组织协调上来。改革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淡化计划生育率指标,或以总量控制指标取代,以便基层部门有更大的灵活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可考虑把开展社区工作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调动基层参与社区化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制的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一个在政府指导下的依托社区的多渠道的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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